#法律小知識時間
女星 #侯佩岑 與母親參加了中國綜藝節目的拍攝,遭到眾人撻伐,因為母親林月雲在分享時將以前 #介入閨蜜婚姻 的來龍去脈全部攤開⋯
雖然他們表示只是希望藉節目來談心分享往事,然而不少人卻不買單,認為介入他人婚姻本來就不是件正當的事情,更何況他們是以綜藝節目的形式來將那些沉寂已久的往事重新拿出來說,將這些經過攤在陽光下,對婚姻遭介入的閨蜜來說,又是一次的嚴重傷害。
首先談到 #介入他人婚姻,直接想到 #侵害配偶權 的部分,像是侯佩岑母親林月雲也是有介入他人婚姻的情形,並且在外同居,讓對方的丈夫與妻子關係破裂,雖然婚姻關係猶存,但實質上已經是關係破裂,的確是已經 #造成他人婚姻產生裂痕,所以很可能會有侵害配偶權的認定。
而另一個被大加抨擊的就是有關遺產的部分,可能很多人會覺得破壞他人婚姻的第三者為什麼可以有權利分得遺產?
前面有提到林月雲在介入婚姻後,曾與男方同居31年,這期間男方除了與她情同夫妻外,也極力資助她的女兒讀書深造,而某個程度上,小三其實就如同擔負了夫妻的責任,雖然實質上是第三者,但的確有照顧且陪伴了男方31年;
而很多實務案例中,小三雖然可惡,但她反而是對方一生最大的支柱,陪伴並努力了一輩子,付出所有,卻毫無名分,因此才產生了這條規定,至少能最低限度保障她一輩子的付出,這就是所謂的 #遺產酌給請求權。
此外,因為男方也還是有將一些遺產分配給元配,假如是有符合 #特留分 規定的話,其實林月雲分配到遺產的部分就會是男方的自由,雖然大家覺得介入他人婚姻很可惡,但她還是能夠依男方的遺囑得到那些遺產。
不過,以律師角度而言,雖然兩人相愛,且願意同住並照顧對方,但對方仍處於婚姻關係當中,因此這些行為都會是侵害配偶權的舉動,配偶都是可以向法院 #提告求償 的,雖然感情是自由的,但仍要尊重別人婚姻關係,無論感情再怎麼好,破壞他人的婚姻仍舊是一個非常不應該的行為。
#黃靖芸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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